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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审改办衔接落实省审改办取消一批省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6日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打印
 承县审改办2016〕5号

 

关于做好市审改办衔接落实省审改办取消一批

省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衔接落实

工作的通知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承德市审改办《关于衔接落实河北省审改办取消一批省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承审改办〔2016〕4号)衔接落实工作,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市审改办文件中取消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经梳理,此次市审改办取消5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中涉及我县5项。为做好上下衔接,确保取消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落实到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工作要求,确保承接到位。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对应取消本部门相关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并进一步加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中介服务事项取消后,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管理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强化相关监管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及时动态调整,加强对外公开。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20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动态调整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