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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连炕炉和直燃炉取暖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8日    来源:县发改局 【字体:  打印

2020年11月17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连炕炉和直燃炉取暖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方案》(承县政办字〔2020〕91号),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市洁净煤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农村洁净煤安全取暖工作的紧急通知》(承洁净煤取暖〔2020〕20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中共承德县委办公室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2020年采暖季清洁取暖工作“回头看”的紧急通知》要求,全面做好今冬农村洁净煤安全取暖工作,全力解决连炕炉和直燃炉取暖安全隐患问题,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温暖、清洁的冬季,特制定解决连炕炉和直燃炉取暖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方案。

二、适用范围

   2020年所有使用通炕炉具、直燃炉取暖的取暖户。

三、主要内容

(一)整改方式。通炕炉具全部与炕断开,通过改“水炕”、生物质燃料取暖、铺木板改实心床等方式整改。直燃炉具具备搬离卧室条件的,全部做到炉具与卧室分离。不具备搬离卧室条件的,全部采取生物质炉具+生物质成型燃料取暖,不得采用燃煤方式取暖。

(二)专项政策。对今年以来采用“水炕”替代土炕取暖的农户,由乡镇(街道)组织改造实施,待改造完成经网格员、村(社区)、乡镇(街道)验收合格后,每户补贴300元;对采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洁净煤取暖的农户,县发改局牵头,由乡镇(街道)组织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置换回洁净煤。

(三)整改要求。各乡镇务于11月24日前全部完成整改(个别确有困难暂没改到位的,必须留好通风口),整改期间内要做通、做好群众工作,确保连炕炉和直燃炉未完成整改户不烧煤。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承德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