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人民政府
公 告
第57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双创双服”活动总体部署和省、市2018-2020年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我县把改善城中村棚户区(城中村)居民居住条件作为民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棚户区环境脏、乱、差和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问题。按照我县城市总体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征收承德县下板城镇东窑村土地、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承德县下板城镇东窑村改造工程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见附件)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承德县下板城镇东窑村改造工程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承德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