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甲山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台账 | |||||||
序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处罚结果 | 案件类别 | 所属系统 |
1 | 承德县李阔建材经销部(李阔)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案 | 2020年6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陪同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抽检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好运来牌艺术砖进行了抽检,检验结论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 承县市监 处 (2020)第196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及《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32.1裁量基准 | 1、没收违法所得 36元。2、处产品货值金额1倍的罚款200元。 3、没收当事人未销售的不合格好运来牌艺术砖28片。 | 质量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