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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6+1”联动监督资源能源项目人大视察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30日    来源:县发改局 【字体:  打印

2020年8月20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承德县“6+1”联动监督资源能源项目人大视察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工作方案》(承县政字〔2020〕31号),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巩固清理规范资源能源项目成果,全面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承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6+1”联动监督资源能源项目代表小组关于资源能源项目视察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适用范围

规范管理乡镇、村、企业、单位或个人与有关企业、单位或个人签订的风电、光电资源开发协议。对于符合国土、生态保护红线、电网消纳的风光电项目积极争取列入省级风光电产业发展规划。对列入省级规划的项目,须通过平价竞价程序申报、竞争性配置资源、争列年度开发计划等方式,获取项目并网指标后。

三、主要内容

(一)整改措施。制定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强化对资源能源统一管理,合理布局配置电网资源,有序推进全县资源能源项目。整合行政服务资源,积极争列国家、省、市重点规划,全力实施清洁能源配套设施建设,实现资源能源高效利用。

(二)保障措施。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资源能源项目清理规范工作整改列入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整改过程中集中力量解决问题,以实际行动巩固清理规范资源能源项目成效。定期向人大委常委会汇报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高效完成。

(三)长效机制。为促进全县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建立健全资源能源领域长效管理机制。

相关政策文件

《承德县“6+1”联动监督资源能源项目人大视察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