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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承德县“6+1”联动监督资源能源项目人大视察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7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承县政字〔202031

 

承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承德县“6+1”联动监督资源能源项目人大视察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工作方案》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巩固清理规范资源能源项目成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承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6+1”联动监督资源能源项目代表小组关于资源能源项目视察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现将制定的《承德县“6+1”联动监督资源能源项目人大视察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承德县人民政府        

2020820日        

 

 

承德县“6+1”联动监督资源能源项目人大视察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工作方案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承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6+1”联动监督资源能源项目代表小组关于资源能源项目视察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为巩固清理规范资源能源项目成果,全面落实整改,制定如下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8月13日全省人大系统“6+1”联动监督现场交流会议和县委齐书记批示精神,深入推动资源能源项目清理规范问题整改,提高全县资源能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水平

二、整改目标

规范管理资源能源项目,杜绝乡镇、村、企业、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与有关企业、单位或个人签订风电、光电资源开发协议对于符合国土、生态保护红线、电网消纳的风光电项目积极争取列入省级风光电产业发展规划。对列入省级规划的项目,必须通过平价竞价程序申报、竞争性配置资源、争列年度开发计划等方式,积极跑办争取并网指标,获取项目并网指标后,方可推进实施。

三、基本原则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出实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通过建章立制固化整改成果,提高资源能源项目政策知晓率、常态化长效化,有序推动全县资源能源开发利用

四、整改措施

(一)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整改内容 制定出台具体的制度化文件或配套管理办法,强化对资源能源统一管理,防止“政出多门”

整改措施 严格落实市发改委《关于切实做好资源能源项目清理规范“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承发改能源〔2020〕130号)、《关于持续做好资源能源项目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杜绝乡镇、村、企业、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与有关企业、单位或个人签订风电、光电资源开发协议。

(二)在指标争取上下功夫

整改内容 合理布局配置电网资源,争取政策支持,有序推进全县资源能源项目

整改措施 按照《承德县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审定稿)》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积极对接大企业、大集团,通过平价竞价程序申报、竞争性配置资源、争列年度开发计划等方式,加大跑省对接沟通,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有力有序推进我县资源能源项目建设。

(三)在服务发展上下功夫

整改内容:整合行政服务资源,积极争列国家、省、市重点规划,全力实施清洁能源配套设施建设,实现资源能源高效利用

整改措施 在立足《承德县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审定稿)》基础上,县发改局继续摸清全县资源情况,并将符合国土利用、生态保护红线、电网消纳等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列省级风光电资源开发规划,已将100万千瓦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约13万千瓦集中式风电及分布式风电项目申请列入省级规划,后续积极跟进省级规划项目列入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资源能源项目清理规范工作整改列入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责成县发改局主要领导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整改工作,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管控、合理配置资源,实现资源能源高效利用,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二)真抓实改,开门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坚持开门整改,广泛听取、吸纳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主动推进整改,集中力量解决问题,以实际行动巩固清理规范资源能源项目成效。

(三)强化督导,确保效果。协调分解工作任务、督促整改落实进度,并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高效完成。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资源能源项目规范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政策解读

《承德县“6+1”联动监督资源能源项目人大视察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