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冀承承)应急〔2020〕工贸004号 | 承德县占阔石材厂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案 | 承德县占阔石材厂 | 92130821M0BKG5528 | 2020年7月19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承德县占阔石材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泥浆池配电箱进出线未做绝缘保护;2、泥浆池安全防护栏部分缺失;3、龙门吊轨道始端未设置阻车挡车装置。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 罚款已缴纳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缴入指定账户 | 2020年8月4日 | 承德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8月3日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