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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甲山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台账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2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甲山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台账
序号案件名称违法事实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处罚结果案件类别所属系统
1承德县华满熟食店(王凤华)涉嫌未对购进的食品原料如实记录采购数量等内容案 2020年5月5日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马立平、于文林对承德县华满熟食店进行检查,经营者王凤华在场并陪同。检查发现该店未对购进的食品原料如实记录采购数量等内容,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如实记录相关内容。2020年5月25日,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时当事人仍未对购进的食品原料如实记录采购数量等内容。 承县市监  处 (2020)133号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1.罚款1000元食品 
2承德县麦田斋蛋糕店(邓立民)涉嫌未对购进的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如实记录供货商名称等内容案 2020年5月6日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马立平、于文林对承德县麦田斋蛋糕店进行检查,经营者邓立民在场并陪同。检查发现该店未对购进的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如实记录供货商名称等内容,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对购进的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如实记录供货商名称等内容。2020年5月22日,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时当事人仍未对购进的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如实记录供货商名称等内容。承县市监  处 (2020)132号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1.罚款1000元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