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注: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公示日期 |
1 | 承德筑鑫建材有限公司新建新型保温砌块项目 | 承德县下板城镇兰窝村(承德县甲山建材物流园区西部工业区) | 承德筑鑫建材有限公司 | 河北御顺府工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17659.36m2,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8万元,占总投资的0.56%。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室等,购置新型保温砌块生产线1条、苯板生产线1条,投产后年产新型保温砌块50万立方米、苯板3万立方米。 | 2020年7月21日-2020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