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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6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政策解读

近日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承德县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明确13项年度重点任务,重点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

 一是推进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重点任务是杜绝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农药利用率达41%以上,主要农作物氮肥利用率达40%以上,开展抗菌药减量化试点。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1%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1%以上。

二是推进产地环境净化提升行动。重点任务是加快组织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100%完成我县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年度任务。继续推进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已列入污染源整治清单中的企业,年底前完成综合整治。

三是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重点任务是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防范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主城区校园食堂“明厨亮灶”达到100%。新增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1家,市级食品安全标准食堂4家。对校园食堂、学生用餐配送单位实行100%全覆盖监督检查。

四是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提升行动。重点任务是以农村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等为重点对象,全面打击“山寨”“三无”、假冒、劣质、超期等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五是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重点任务是90%以上餐饮服务企业达到“清洁厨房”标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和安全风险分级管理,90%以上量化等级达到良好(B级)以上。

六是推进“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重点任务是按照国家层面新修订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及省、市总体部署开展各项创建工作。继续巩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

 七是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重点任务是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100%建立实施HACCP等先进管理体系。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达到100%。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整治提升率达到 100%。县主城区食品小摊点进入政府划定区域经营的比例达到70%以上。80%以上销售类食品经营者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保健食品、婴幼儿食品(含乳制品)、大型肉制品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100%。全县“百千万”食品超市(店)示范创建累计完成100%。改造或新建生鲜超市、菜市场、农贸市场等便民市场1个。

八是加大监督抽检力度。重点任务是着力提升问题发现率,农产品和食品年抽检量达到 4 批次/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 98%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 100%。

九是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重点任务是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措施,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管理,不断优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创新审批服务模式,多渠道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十是加快地方标准跟踪落实。重点任务是完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跟踪评价任务。推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园区、“菜篮子”大县整产业实施标准化生产,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 70%。

十一是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是加强特色农业精品示范基地创建,重点培育10家市级以上规范的农民合作社、5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加快食品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打造蛋白质饮料、酒等制造基地园区,至少1家以上食品工业企业开展诚信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十二是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任务是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禁绝野生动物违法违规捕猎、交易,突出抓好餐饮服务特别是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十三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重点任务是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就要管食品安全”责任机制,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首要职责。

 《承德县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还提出要持续在建立最严谨的标准、落实最严格的监管、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坚持最严肃的问责、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相关政策文件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县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