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注: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公示日期 |
1 | 承德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项目 | 承德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 承德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中蓝智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200m2,总投资689.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1.95万元。项目和主要新建一般固体废弃物接受系统1套、厂房除味系统1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输送系统1套,技改后处置能力为32400t/a。 | 2020年6月9日-2020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