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注: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公示日期 |
1 | 承德县汇达加油站项目 | 承德县两家乡两家村 | 承德县汇达加油站 | 唐山赛特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承德县汇达加油站项目位于承德县两家乡两家村。本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5%,本项目年出售成品油700t,项目共设5个地下储油罐,主体工程包括罩棚、地下储油灌区,公用工程包括附属站房,设配电室、储物间、营业厅、办公室、财务室,辅助工程包括供水、供电等。 | 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