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县政办字〔2017〕49号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承德县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和危化副产品雷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承德县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危化副产品雷霆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德县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危化
副产品雷霆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危化副产品雷霆行动的紧急通知》(冀政办传〔2017〕35号)、省环保厅《关于做好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7〕71号)及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危化副产品雷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7〕119号)要求,为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危化副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工作,在全县迅速开展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危化副产品雷霆行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坚持“方向要准、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实”的总原则,“方向要准”,就是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人员,实施精准整治打击;“出手要快”,就是对前段执法集中行动初步查明的违法案件快侦快破,公开审结一批、曝光一批;“出拳要重”,就是要深挖涉案企业相关违法线索,数罪并罚、顶格处罚,让违法犯罪者付出沉重代价;“措施要实”,就是围绕控源头、打末梢、抓典型,细化任务、实化责任、联合执法,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坚决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危化副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为建设“生态优先、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全面小康”的承德县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摸清涉危险废物企业情况,逐一建立工作台帐,逐级逐网格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做到底数清、数据真、措施实,监管无死角无盲区。充分发挥公安、环保、卫计、安监和交运等部门的联动优势,深入排查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危化副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有效打击偷排偷放、恶意倾倒等违法行为,并形成对危险废物联合管理的长效机制。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督促企业形成遵法守法的认识自觉和行动自觉,倒逼企业坚定走“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新路,从源头解决无序排放问题。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排查范围。行政区域内的危化副产品和废酸、废碱、医疗废物、精(蒸)馏残渣、废乳化液、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将危化、制药等重点产危企业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化物流企业列为重点排查对象。
(二)重点排查内容。全面摸清涉危险废物的产出、贮存、运输、接收、利用、处置等情况,逐一查清来源和去向,查明企业转移、处置的规模、性质等,建立台账、登记造册。
四、进度安排
(一)深入排查阶段(6月26日至7月10日)。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排查整治方案,各乡镇(街道)、高新区、公安、环保、卫计、安监和交运等部门要立即开展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关键环节展开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并充分利用“全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及时注册,建立台账,确保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及处置等情况实时查询,及时掌握,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确保情况清楚、底数详实。
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坚决依法查处到位,该处罚的按高限从严处罚,该关停取缔的坚决关停取缔,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外勾连、利益输送甚至充当非法倾倒处置“保护伞”的,要一查到底、深挖严打,决不姑息迁就,始终保持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
县公安局要将“打源头、挖团伙、端窝点、铲链条”作为主攻方向,对重点案件线索特别是团伙性、系列性、跨地域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危化副产品案件线索,综合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全面查清产生量、接收量、转运过程、去向等问题,理清犯罪团伙组织结构、利益关系、勾结方式等脉络,坚决摧毁犯罪网络、斩断利益链条。
(二)全面整改阶段(7月11日至8月31日)。对发现问题隐患的企业和单位一律先停产、后整顿,通过第三方评估、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切实做到环保不达标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要按照停产一批、退出一批、达标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制定整改方案,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策”限期整治、逐一销号。
(三)督导检查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县环保、公安、安监、交运、卫计、商务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以“督整改,查问题,解困难,促工作”为目标,对工作进展和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进一步强化情况报送工作,县环保分局、公安局、安监局、卫计局、交运局、商务局,要于7月28日前将《基本情况表》,10月31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分别按要求报送市相关对口部门,并报县环保分局备案。(联系人、联系方式附后)。
五、保障措施
(一)提升能力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管举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偷排偷放、恶意倾倒等违法行为多样化、隐蔽化、职业化、网络化特点,采取有效手段和措施,加大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要采取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和重点车辆的监控检查力度,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实现“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与“‘两客一危’公共信息平台”有效对接,实时监控罐车等运输车辆去向,严厉打击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杜绝随意变更行驶路线、沿途倾倒或交给其他无资质单位处置。健全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危险废物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管理职责分工,完善打击违法犯罪合作机制,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管。
县环保分局:牵头组织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危化副产品违法犯罪活动。建立机制,依据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和指导各乡镇、部门对废酸、废碱、精(蒸)馏残渣、废乳化液、废铅蓄电池等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等重点企业的排查工作,同时建立台账、登记造册,确保情况清、底数明。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雷霆行动”的有关事宜。县公安局:依法查处和依法接受处理环保部门移交的违法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犯罪案件。加大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危化副产品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团伙性、系列性、跨地域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危化副产品案件,综合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全面查清产生量、接收量、转运过程、去向等问题,厘清犯罪团伙组织结构、利益关系、勾结方式等脉络,坚决摧毁犯罪网络、斩断利益链条。县安监局: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采选企业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特别是有色金属尾矿库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溃坝等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发生。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加强对所有危险化学品等产生危险废物和危化副产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安全整治力度,严查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加强危险废物和危化副产品非法倾倒的源头管控。县交运局:负责全县危险货物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资质核查,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等从业人员的资质认定和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监控人员落实监控制度,加大重点查处违规运输车辆运输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重点监控营运罐车等运输车辆去向,确保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稳定。负责汽修行业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向县环保分局通报全县汽修行业机动车维修企业基本信息。县卫计局:负责全县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对全县医疗废物、医药废物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各级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向县环保分局通报全县医疗机构医废产生及处置基本信息。县商务局:负责全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要求储存和处置危险废物,并做好流向记录。定期向县环保分局通报全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危废产生及处置基本信息。县广播电视台:充分利用我县各新闻媒体、网络、游走字幕等,开展“雷霆行动”宣传活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曝光典型案件,正确引导舆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严格责任落实,狠抓追责问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对雷霆行动负总责,具体抓,强化网格化监管责任制,逐级逐网格明确责任人,细化排查监管责任和措施,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基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缝隙。县环保、公安、卫计、交运、安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调联动,及时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重点案件督察督办,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对问题隐患应发现未发现、整改治理不彻底、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实行“一案多查、上下连责”,将依据《承德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暂时规定》和“一问责八清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整治工作要求,严肃追责、严厉问责,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在严格追究企业主体责任时,倒查属地监管主体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危化副产品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网格等媒体,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曝光违法企业。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在高新区、重点涉危化企业、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泵站、垃圾填埋场、工业废水坑塘、危险废物倾倒地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等部位,以及乡镇布告栏、主要路口、居民聚集区、公园、学校等人口密集区的显著位置,张贴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制的《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程序建立健全奖励举报制度,明确举报受理范围、奖励办法、处理流程,设立和公开举报电话、邮箱,鼓励新闻媒体和群众举报监督。对举报线索,坚持有报必查、有查必果,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对举报人兑现奖励,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的浓厚氛围。
县环保分局联系人:张志超
电 话:3114003
邮 箱:cdxhjjcdd@126.com
县公安局联系人:刘晓玲
电 话:7573838
邮 箱:liuxiaoling.0920@163.com
县卫计局联系人:赵焕晨
邮 箱:cdxwsj231@126.com
县安监局联系人:冯东明
邮 箱:cdxajj@163.com
县交运局联系人:张爱宇
邮 箱:13633244998@163.com
县商务局联系人:王海超
电 话:3113190
邮 箱:cdxnmg@163.com
附件: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基本情况表
2.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
3.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基本情况表
附件1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章) |
| 所属行业 |
| |||||||||
单位地址 |
| 坐标 |
| |||||||||
工商注册具体位置 |
| 是否厂区内贮存 |
| |||||||||
法人代表 |
| 手机 |
| 企业类型 |
| |||||||
现场负责人 |
| 职务 |
| 手机 |
| |||||||
应急协调人 |
| 职务 |
| 手机 |
| |||||||
主要产品及设计产能(吨/年) | 产生危废种类 | 产废数量(吨/年) | ||||||||||
|
|
| ||||||||||
注册时间和生产状况 | 注册时间: 年 月 日 □试生产 □正常生产 □停产 □季节性停产 □关闭 | |||||||||||
是否有环评 |
| 是否平台登记 |
| |||||||||
危险废物 产生情况 | 2015年度实际产品产量 | 2016年度实际产品产量 | ||||||||||
|
| |||||||||||
2015年实际产生危废的种类、 数量、特性和成分 | 2016年实际产生危废的种类、 数量、特性和成分 | |||||||||||
|
| |||||||||||
存储点名称 | 类型 | 数量 | 存储点规模 | 单位/每个 | 具体位置 | |||||||
|
|
|
|
|
| |||||||
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转移□ | 转移到哪 |
| 车辆运输单位 |
| ||||||||
经手人 |
| 审核人 |
|
附件2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章) |
| 地址 |
| ||||||||
工商注册具体位置 |
| 坐标 |
| ||||||||
法人 |
| 手机 |
| ||||||||
现场负责人 |
| 职务 |
| 手机 |
| ||||||
应急协调人 |
| 职务 |
| 手机 |
| ||||||
首次取得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日期 |
| 换证日期 |
| ||||||||
许可经营危废的种类 及核准经营规模 |
| 是否平台登记 |
| ||||||||
改建/扩建环评 批复日期 |
| 改建/扩建环评验收日期 |
| ||||||||
接收贮存危废情况 | 种类 | 数量 | |||||||||
|
| ||||||||||
危废利用处置情况 | 2015年实际利用、处置危废的 种类和数量 | 2016年实际利用、处置危废的 种类和数量 | |||||||||
|
| ||||||||||
是否产生其他废物 是□否□ | 种类 | 数量 | |||||||||
|
| ||||||||||
委托利用情况 | 种类 | 数量 | |||||||||
|
| ||||||||||
委托接收处置单位名称 | 委托运输单位名称 | ||||||||||
|
| ||||||||||
经手人 |
| 审核人 |
|
附件3
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章) |
| 所属行业 |
| ||||
单位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工商注册具体位置 |
| 坐标 |
| ||||
法人代表 |
| 手机 |
| ||||
现场负责人 |
| 职务 |
| 手机 |
| ||
应急协调人 |
| 职务 |
| 手机 |
| ||
运输经营许可证编号 |
| 经营范围 |
| ||||
|
|
|
| ||||
车辆数量 |
| 车辆类别 |
| ||||
驾驶员人数 |
| 押运员人数 |
| 装卸员人数 |
| ||
注册时间和生产状况 | 注册时间: 年 月 日 □试生产 □正常生产 □停产 □季节性停产 □关闭 | ||||||
是否平台登记 |
| ||||||
各类危险废物运输 台账是否建立齐全 |
| 转移联单是否 保存齐全 |
| ||||
经手人 |
| 审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