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甲山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台账 | |||||||
序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处罚结果 | 案件类别 | 所属系统 |
1 | 承德县和创万兴源超市(张金宝)未保持《食品生产经营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 2020年3月20日,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承德县和创万兴源超市进行检查,经营者张金宝在场并全程陪同,执法人员发现该店公示牌上未张贴《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并且当事人不能提供。 | 承县市监 处 字(2020)第63号 |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 1.警告。 2.罚款2000元 | 工商 | |
2 | 承德县诚宽超市(李海民)未保持《食品生产经营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 2020年3月20日,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承德县诚宽超市进行检查,经营者李海民在场并全程陪同,执法人员发现该店公示牌上未张贴《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并且当事人不能提供。 | 承县市监 处 字(2020)第64号 |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 1.警告。 2.罚款2000元 | 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