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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甲山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台账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8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甲山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台账
序号案件名称违法事实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处罚结果案件类别所属系统
1承德县和创万兴源超市(张金宝)未保持《食品生产经营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2020年3月20日,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承德县和创万兴源超市进行检查,经营者张金宝在场并全程陪同,执法人员发现该店公示牌上未张贴《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并且当事人不能提供。 承县市监  处 字(2020)第63号《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1.警告。                      2.罚款2000元工商 
2承德县诚宽超市(李海民)未保持《食品生产经营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2020年3月20日,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承德县诚宽超市进行检查,经营者李海民在场并全程陪同,执法人员发现该店公示牌上未张贴《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并且当事人不能提供。 承县市监  处 字(2020)第64号《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1.警告。                      2.罚款2000元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