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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6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打印

承县市监〔202015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方案》的通 

 

各分局、经检大队、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326

(此件主动公开)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大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管力度,有效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机制,推动企业主动开展消费品缺陷追溯和召回活动,及时消除缺陷消费品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局关于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部署,按照《2020年全市质量发展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完善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机制为保障,加大缺陷消费品召回力度,督促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重点工作安排

(一)建立健全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体系

1.构建消费品召回工作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工作格局。县局承担本辖区缺陷信息收集汇总工作,并及时将缺陷信息上报市局;各分局负责本辖区消费品生产企业的摸底统计工作,协助县局开展缺陷调查,督促企业实施召回。

2.建立消费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县局各有关股室、有关直属单位、根据职能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在获得的缺陷信息线索5个工作日内填写《缺陷产品相关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通报县局质量发展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本局各有关单位在消费品缺陷信息采集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1)质量发展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收集各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中获得的缺陷信息;在对企业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实施监管过程中收集缺陷信息线索;

212315投诉举报中心汇总分析相关消费品质量投诉,收集消费品涉嫌存在缺陷信息;

(3)网络交易和合同监督管理科在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过程中发现缺陷信息线索;

(4)经济检查大队、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在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过程中收集缺陷信息线索;

(5)标准计量股在对企业标准和计量实施监管的过程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在对特种设备实施监管的过程中收集缺陷信息线索;

(6)法规股负责加强对《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供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过程的法律指导和支持,配合做好重大缺陷消费品安全事故调查,对违法缺陷消费品依法立案移交;

(7)信用监管股负责按照严重违法失信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开展联合惩戒等工作;

(8)各分局收集汇总本辖区缺陷消费品信息;

(9)局办公室监测市场监管局舆情的过程中收集缺陷信息线索;协助质量发展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及时整理以上机构通报的缺陷消费品信息。

3.构建消费品召回社会共治体系。加强缺陷消费品召回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督促企业落实消费品质量主体责任,提升消费品质量;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合理维权,维护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导和自律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不断增进消费者、企业和社会各界对缺陷消费品召回的了解和支持,形成合力,积极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体系。加强部门合作,探索开展产品伤害。监测联合卫健、教育等部门在医院、学校设立产品伤害监测点,高效开展伤害信息收集,为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提供更丰富的数据来源。

4.完善消费品召回专家队伍建设。配合市局在现有的质量专家库基础上,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专家库建设,继续在检验检测机构、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相关领域遴选一批重点消费品行业专家,加强培训和管理,形成一支技术过硬的专家队伍,为实施召回工作提供技术和人才保障。

5.建立缺陷消费品召回约谈机制。对缺陷消费品问题比较严重的企业,应当约谈相关企业,通过约谈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质量管理,依法依规生产安全放心的消费品。

(二)加大缺陷消费品召回力度

1.加强缺陷消费品信息收集,一是通过消费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产品质量监管相关股室沟通协调,实现与监督抽查、检验检测、风险监测、执法检查等数据共享。充分利用“12315”投诉举报热线、监督抽查、上级部门转办、历史信息等多种渠道、及时搜集整理消费者举报、产品伤害等投诉信息。二是加大舆情监测力度,时刻关注网络曝光的产品伤害案例,分析研究可能存在的缺陷信息。三是加强与省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和市局密切联系,吸纳和通报缺陷消费品相关信息。

2.加强重点消费品市场购检工作。以婴幼儿用品、服装、鞋类、箱包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产品为重点,开展市场抽样工作。根据抽样情况完成检验检测工作并根据购样检测结果分析研判,确定召回企业名单。

3.加强消费品缺陷研判与缺陷调查通过消费者回访、网络舆情监测、故障产品失效分析、样品检验检测、故障模拟试验等方式对信息的真实性、潜在风险的严重性、安全问题的普遍性、故障现象的集中度等要素进行初步核实。以问题为导向,以检验检测、 产品伤害、网络舆情等信息为线索,组织专家对疑似缺陷消费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研判与标准技术会商,确定产品安全隐患风险点,科学进行消费品缺陷认定,并依照规定展开缺陷调查。

4.加强督促企业实施召回工作力度完成缺陷产品依法召回。一是鼓励企业发现产品存在缺陷时,主动实施召回。二是指导企业严格召回程序,规范召回步骤,并对召回实施效果进行分析评估。三是加大违规生产者和经营者处罚力度,对不配合履行召回义务的企业,纳入企业失信名单。

5.加强对召回消费品企业的后续监督。对生产者召回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发现生产者的召回活动未取得预期效果的,要求生产者再次实施召回或者采取其他相应补救措施。

(三)强化缺陷消费品召回培训和宣传

1.加强培训。10月份,组织召回工作负责人和消费品生产企业参加市局缺陷产品召回和汽车三包知识专题培训。

2.加强宣传。在“质量月”期间,开展缺陷消费品召回知识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消费者对缺陷产品召回知识的了解和支持,利用“承德质量”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缺陷产品召回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增进消费者对召回的理解和参与,提高安全意识。加强与电台、广播等媒体合作,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召回管理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增强消费者对缺陷产品召回知识的了解和支持,为消费品召回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缺陷消费品召回是市场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模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企业安全责任具有重要意义。要压实工作责任,充实工作力量,对照各股室工作职能,建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分局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加强工作考核。召回工作已列为年度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分局、经检大队和相关股室要加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反馈和督导,解决突出问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考核,跟踪问效,推动工作任务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三)加强宣传总结。对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向本局质量发展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反馈情况。局办公室会同承德县广播电视台、承德县周讯等媒体,谋划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消费品缺陷信息汇总表

 

 

附件1

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纪九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万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春梅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仇新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员:   办公室负责人

陈继兴  质量发展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

孙庆忠  经济检查大队负责人

何明利  网络交易和合同监督管理股负责人

张树立  标准计量股负责人

        王海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人

罗丽娜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负责人

         迪  法规股负责人

        许洁丽  信用监管股负责人

 帅  消费者协会负责人

        李一鸣 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各分局缺陷召回管理工作负责人

 

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九会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附件2

消费品缺陷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产品产地

产品运用场景

生产企业名称

生产企业联系方式

缺陷问题描述

是否造成伤害

 

 

 

 

 

 

 

 

 

 

 

 

 

 

 

 

 

 

 

 

 

 

 

 

 

 

 

 

 

 

 

 

 

 

 

 

 

 

 

 

注:请于获得缺陷产品信息5日内,报送县局质量发展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联系人:王众慧  电话:3010239 邮箱:chen.jixi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