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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9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的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印发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5、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河北省公安厅《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6、《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三、主要内容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执法为民。各行政执法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积极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各类行政执法机关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法治支撑;要严格执法程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有据可查,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在疫情防控时期,对违法情节显著轻微及社会危害程度不大的违法行为,可以考虑先不予处罚或者暂缓执行处罚,以教育劝导为主;要服务大局,从有利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出发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决不能就办案而办案、机械办案,严重影响和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3、加强协调监督,保障法律实施。各相关行政执法机关要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执法责任,提升执法保障。 



相关政策文件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