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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德县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承县政办〔2020〕2号)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4日    来源:县财政局 【字体:  打印

 

一、出台背景

2019年12月,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的意见》。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重大项目落地的意见》和县委意见,切实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成效,规范工作经费管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保障能力,县政府制定了《承德县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全文共分五章。

第一章总则(1至4条)。明确了出台本办法的目的,规定了经费使用原则、支持方向,明确了县财政部门为招商经费预算主管部门。

第二章使用范围(5至8条)。明确了招商经费使用范围及开支标准文件依据,同时对大型招商活动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聘请第三方给予服务支持。

第三章报批和拨付(9至12条)。规定了重要招商活动实行备案管理,招商经费资金审批、核实、拨付的工作流程,以及明确了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要求。 

第四章监督管理(13至14条)。明确了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以及项目单位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15至16条)。规定了本办法实施的时间以及有效期,明确了政策解读部门。

三、出台意义

《办法》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的要求,并对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管理提出了具体规范要求,《办法》的出台,极大地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效果,促进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有效开展,支持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 承德县财政局  电话:0314-3012545

           承德县商务局  电话:0314-3113002



相关政策文件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县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