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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3日    来源:县司法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人民政府

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近年来,承德县人民政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2018年,被省政府授予依法行政工作优秀单位称号。2019年,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进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线,以严格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落实《承德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抓手,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与深化法治实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结合,把党的领导切实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下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切实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认真落实《河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不断增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做到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工作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注重安排部署和过程调度。县政府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领导和协调。印发了《承德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了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目标任务。2019年下半年,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调度会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座谈会,对全年相关工作开展进行再安排再部署。2019年11月25日,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按照《县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文件要求,制定了《2019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学法主要采取专题讲座形式进行,学习了行政诉讼、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党风廉政建设等9个方面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了新修订的宪法内容,提高了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意识和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意识。

(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纳入县委县政府考核体系。按照《承德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文件要求,结合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实际,印发了《承德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标准(细则)》,对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的相关标准进行了调整,并对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了考核,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开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一)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深入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一是开展政策完善创新专项行动,对现有制约营商环境的政策和文件进行清理,清理废止了1个制约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二是开展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截至目前,我县共有47921户纳税人享受减税政策,减免税额1.4亿元,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三是按照“能减即减”、“应减必减”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取消名称核准登记流程,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互联网+”环境下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应用,逐步实现“一照一码走天下”。四是加强政企平台运用效率。在政企平台上上传扶持政策7条,通知公告73条,政策解读50条,对平台上企业反映的51个问题全部解决完成,企业满意度明显提升。营商环境社会氛围不断浓厚。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在全县主城区街头新增设公益广告宣传栏22处,县两台及融媒体中心和门户网站播放优化营商相关信息17条。

(二)深化行政审核制度改革。一是做好国家和省、市取消下放权力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严格控制新增行政许可,简化行政审核程序,全面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制度。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对每一个行政许可事项编制操作规程。全面深化“办事一次成”改革, 实现企业登记“一次不用跑”和“最多跑一次”,公布“承德县办事一次成”事项清单557项。二是完善省政务服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实现数据对接互通。除国家明文规定的涉密事项外,其他全部数据信息系统平台、政务服务网上事项均实现与市级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对接,同时开发政务服务预约预审平台,推动网上服务事项优化升级。河北政务服务网上全部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到二星级以上,实现预约预审。三是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共享使用。完善电子证照数据库,建立电子证照系统,归集公安、发改、住建等12个部门的92类、28536本电子证照,实现了企业、医疗、林木等112类结构化数据共享调用及个人证件的线上共享。四是开展“三级四同”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按照“能同尽同”的原则,完善40个县直部门政务服务事项768项。五是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制定我县规范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工作方案,明确了清单化管理,清单之外无中介,严禁垄断及利益关联,执业限制,违规违纪追究等制度。

(三)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根据法律修改、部门职责调整、省市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等变动情况,及时对已经建立的县直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保留36个部门行政权力事项3258项,责任清单事项2371项。编制《承德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贯彻国家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免征、降低标准等政策。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开展“证照分离”改革, 印发了《承德县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简化企业设立登记、普通注销、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等106项改革举措,切实以“减证”促进“简政”,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截至目前,全县告知承诺98件,优化准入服务1379件,惠及企业数量1474户,办理涉及改革事项业务1477件。

(五)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按照国家机构改革统一部署,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实现监管全流程整合、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部门监管常态化。接受省政府“双随机”监管工作督导考核1次,组织开展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业务培训2次,培训人员128人次。开展部门联合抽查3次,随机抽取餐饮服务经营单位16家,投资类企业18户,医疗服务机构5户,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6户,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2户,抽查结果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六)及时完成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依据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按时完成了全县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待省、市证明事项清单公布后,及时编制我县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依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权一致、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开展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所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提高政府决策水平

(一)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制定出台了《承德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承德县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县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公共设施建设、公用事业价格调整、企业改制、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确保政府决策行为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二)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力度。推进社会公众依法有序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为公众参与决策提供必要支持和保障。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重大公共利益或重大民生的决策,吸纳社会公众特别是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重大行政决策通过后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修订出台了《承德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承县政知字〔2019〕4号),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的统筹管理积极组织和指导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工作。2019年共组织召开法律咨询会22次,法律顾问参与县政府各项法律事务活动57次,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和县政府各部门也聘请了法律顾问。这项制度的有效落实,为政府的行政活动合法化提供了保障。

四、加强红头文件管理,完善各项制度保障

(一)理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程序。制定出台了《承德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度,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规范性文件,并向县人大法司委进行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审查和督促约束机制,公布县本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29个。

(二)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根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承德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全县的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2019年共审查《承德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办法(试行)》、《承德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承德县下板城村二期棚户区改造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等各类规范性文件14件保证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三)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省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和我县“三深化、三提升”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要求,对我县制约经济发展环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废止了1件,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政府监管能力

(一)继续推进“三项制度”的深化落实工作。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2019年县政府成立了全面推行 “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承德县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全县各个行政执法部门全部完成了各项制度、清单、文本、服务指南、流程图等文件的制定工作并备案。为全县各个行政执法部门统一新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录音笔、视频监控等执法设备。2019年10月,县司法局对全县29个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巩固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成果。

(二)强化执法人员管理。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人员从事执法活动。不断加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工作,利用“互联网+行政执法培训”网络培训平台,对全县1433名执法人员进行了线上公共法律培训。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有了新的提升。

(三)不断完善执法程序。按照河北省办公厅《关于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推进全县执法规范化建设,针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中显现的突出问题,结合“三个清单”和“罚没许可证件年检”等工作,重点做好行政处罚主体和行政强制措施主体清理工作, 完成29个执法单位的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

(四)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分别于2019年6月和11月对全县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等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涉及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方面。检查中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纠正不当执法案件1起。组织开展了案卷评查工作,评查邀请了由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及县政府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各行政执法单位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案卷进行评查。共评查了26个执法单位120余件行政处罚案卷和80余件行政许可案卷,评出优秀案卷5个。

(五)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网站数据录入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省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涉及我县行政执法数据的维护和录入工作。建立守法信用记录制度,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六、有效化解各类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19年县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复议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6件,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2件,终止2件,未结1件。

(二)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按照《河北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制定出台了《承德县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建立了县政府和县法院行政诉讼协调机制,联系县法院组织了2次行政机关单位观摩法院庭审活动,提高全县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能力。县政府全年共出庭应诉案件33件,其中县政府领导出庭应诉案件4件,出庭率1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12件,出庭率36%。败诉率18.2%。

(三)积极推动调解工作。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承德县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印发了《承德县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形成调解合力。发挥好现有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规范和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提高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与水平,2019年共排查324件,调处3190件,成功率99%。

(四)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推动网上信访工作深入开展,打造“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办、结果网上评、问题网上督、形式网上判”的信访新模式,建立信、电、访、网、诉“五位一体”利益诉求表达渠道,阳光信访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2019年全县信访形势总体平稳。

(五)重视法治宣传工作。制定了《承德县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实施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加强普法人员的法律宣传、法规培训。全年累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两万余份,法制宣传工作取得了突出的社会效果。

七、强化行政权力监督,确保政务公开透明

(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实现权力行使公开透明。认真执行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和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县政府出台了《承德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对全县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评议和监督。不断提升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畅通监督联络渠道,以监督工作的实效促进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化、透明化。2019年县政府系统承办的105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44件政协委员提案全部按时办结,代表和委员的满意度达98%。

(二)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制定《承德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承德县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一旦发现问题,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依据《承德县行政执法投诉办法》,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处理举报投诉案件。

(三)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县政府对全县政务及行政执法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责成专门机构进行督导落实,进一步明确行政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公开程序。在开设县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信息公开平台的基础上,今年新开设了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和手机客户端,并为全县各单位开设了账号,可随时上传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扩大了公开范围,丰富了公开渠道。通过政府网站累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万余条,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箱”舆情回应率达到100%。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增强了政府活动的透明度,便于全社会进行监督。                  

 

 

 

 

                                               承德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