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扶贫资金使用公示
承德县发改局 承德县财政局 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7日 来源:县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举报电话:0314-3011305
举报地址:承德县文化中心大厦13楼1303 非税收入管理股
附件:
14510002___承德县发展和改革局承德县财政局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承县发改2019-6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