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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8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承县政农通字〔2019〕17号

承德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行政执法有关股站(队):

现将《承德县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农业行政执法监管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抓出实效。

                         承德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16日

承德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16日印发        

(共印15 份)

承德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2019年承德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承县双随机办﹝2019﹞2号)文件规定及要求,为实现农业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发展环境,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适应本机关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机制,完成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农业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依法监管。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督检查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2.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科学利用行政资源,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着力消除监管盲点,防止执法扰民,优化市场环境。

3.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杜绝选择执法、人情监管,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4.协同推进。在农业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充分利用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大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力度,形成监管合力。

二、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及时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结合机关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重新制定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根据局属业务股站负责监督检查等管理职能,行政综合执法承办机构负责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职能。局有监督检查职责的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动检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畜牧站、水产站、土肥站、植保植检站、饲料办、定点屠宰,负责拟定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定点屠宰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清单由局法规股汇总报局领导审定后公布。清单事项将适时进行补充、调整。

(二)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

 局对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开展监督检查,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明显涉嫌违法的外,均须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检查对象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数据库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要按照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职权匹配、动态管理的原则及时完善随机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数据库。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三)研究制定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各行政执法股站(队)要依据法定监管工作职责,结合监管重点、行业领域、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等,突出谋划好本单位2019年度抽查计划,法规股协调本部门内部各业务线,对抽查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抽查,在计划中应合并一次,并完成全局年度随机抽查计划的制定、上报和公示,严格要求各行政执法股站(队)按年度计划公开、公正开展抽查检查,确保抽查有序开展,实现内部全覆盖、常态化。

(四)扎实做好部门联合抽查

按省、市和县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农业监管事项清单,积极发挥好联合抽查事项在日常检查中的作用,确保本部门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问题。

(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各行政执法股站(队)要通过“信用河北”、县政府网站农业农村局门户等平台,及时将抽查方案、结果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通过“两法衔接”网络平台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结果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转变政府职能、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力举措,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和督促指导,确保双随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责任。局行政执法股站(队)要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局相关股室于2019年3月底前,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已完善的随机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数据库报局法规股,由法规股统一汇总后上报县双随机领导小组。

(三)落实制度。按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定及要求,严格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按时上报各行政执法股站(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执行每月21日前上报报表的月报告制度,并于3月21日、6月21日、9月21日、12月21日前将本股站(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情况报到局法规股,并由法规股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