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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县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3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承县政办字〔2019〕51号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承德县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承德县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县委深改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

 

 

 

 

 

承德县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

 

按照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建设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8140号)要求,为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验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与健康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贯彻“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防治方针,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坚持突出特色创新,促进均衡发展,带动区域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责任,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培育适合本地区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总结推广经验,引领带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早诊早治、疾病规范化管理,减少慢性病负担,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实现“健康生活美,幸福承德县”的目标。 

(二)具体目标

1.政策完善。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建立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资金保障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2.环境支持。示范区建设与健康促进示范县、文明县城创建等工作紧密结合,建设健康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3.体系整合。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积极打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4.管理先进。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以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5.全民参与。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三、工作任务

(一)职责落实到位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作规划与计划制定、制定立足于我县实际和特色的重点措施,组织落实、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建立对各部门履行职能职责的督查制度, 定期组织示范区建设的检查、督导和评估,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完善保障机制。将慢性病防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管理,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予以调整。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不低于疾控机构业务总经费的10%。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将常见慢性病检查、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住院统筹补偿范围,并出台相应优惠政策。

3.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卫健部门加强慢性病防治专业队伍建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专职人员占本机构专业人员总数的10%以上。各级医疗机构均成立公共卫生科,配备专职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并参加慢性病专业培训。

4.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将慢性病防治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政策规章制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落实问责制。要制定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健康环境支持到位

1.全民健康示范单位创建。开展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餐饮(食堂、餐厅、酒店)建设。开展健康家庭活动的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的30%以上。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餐厅/酒店、健康食堂每类不少于5个,并且逐年增加。建设1个健康主题公园、1条健康一条街,建成健康步道不少于2条,健康小屋(健康自助检测点)覆盖全部行政村(居委会)、乡镇医疗机构。各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配合,主动与卫健部门取得联系,由卫健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2.开展“三减三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专项行动。全县各村(居委会)计生专干经过培训后担任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健康指导员,要求每个乡镇、街道有5个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到2020年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12克;人均每日食用油摄入量低于37.5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成年人口比例达到15%以上。开展合理膳食、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

3.自助式健康监测点。在全县村(居委会)、乡镇医疗机构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健康小屋),提供身高、体重、腰围、血压、血糖等自助式检测设备。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的社区覆盖率达到50%以上。

4.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将健身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90%以上的社区要设立15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率100%,人均体育场面积达到2平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不低于30%。80%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职工每日运动时间不少于20分钟。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一次健身竞赛活动。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不低于40%。

5.开展烟草控制。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部设置禁止吸烟警示标识。制定禁止烟草广告的政策文件,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党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全面开展无烟单位建设,无烟覆盖率100%。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三)慢性病全程管理到位

1.健康体检。学生健康体检率≥9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每2年进行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量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制定托幼儿童和学生营养餐制度

2.早诊登记。35岁以上居民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90%。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50%。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

3.慢性病分级诊疗。落实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实施方案,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有效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精神障碍等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4.慢性病高危人群管理。通过居民建档立卡、健康体检等途径,积极发现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对发现的慢性病高危人群建立个人管理档案,对高危人群进行合理膳食、慢性病防控等健康指导,提高慢性病防控认识,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培养自测血压、血糖、体重、腰围等自我管理和定期监测技能。

5.慢性病患者管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建立患者健康管理档案,实现随访信息电子化,每年对患者开展4次随访,至少进行1次较全面健康检查。通过家庭医生,提高患者慢性病防控知识知晓率,提高患者自我健康管理能力。

6.口腔疾病控制。开展儿童口腔健康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患有龋齿的儿童及早进行填充,幼儿园和学校儿童龋齿填充率达到30%以上。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学校比例≥60%。辖区12岁儿童患龋齿率低于25%。

7.中医服务。设有中医综合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比例达100%。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8.社区居家养老。医疗机构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覆盖比例>80%。具有医养结合机构的乡镇覆盖率>10%。

9.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开展死因监测、慢病与营养监测、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

(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到位

1.开展重点场所、重点区域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督促各类文化娱乐场所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禁止吸烟。在影剧院、图书馆等文化、科普场所定期播放慢性病防治科普宣传片或公益广告。利用文化下乡和单位电子屏,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在公路、车站等张贴设置慢性病防治公益广告。

2.加大媒体慢性病防控知识公益宣传。对全民健身日、肿瘤宣传周、健康生活方式日、高血压日、糖尿病日、爱牙日、世界卒中日、世界肝炎日等健康主题日活动进行报道,开展健康宣传活动。开展参加人数超过300人的大型宣传活动不少于4次。各级政府、单位利用单位微信公众号发送健康提示及健康常识。开展合理膳食、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活动,动员和发动政府各部门、全社会各阶层积极参与宣传活动。

3.开展社区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在主要街道设置一处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社区(村)居委会设置健康教育活动室,设置健康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栏内容;每年开展慢性病防控知识讲座和咨询活动不少于4次。

4.开展学校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为学生开设健康教育课,内容包括合理膳食、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慢性病防控知识授课时间每学期不少于6个学时。利用学校、幼儿园家长会等形式,每年至少举办1次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等知识讲座。

5.加强特殊群体宣传培训。对餐饮业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膳食知识与技能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和公共餐厅建立健康饮食宣传制度,广泛宣传合理膳食和慢性病防治知识。

6.广泛提高群众慢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60%。18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8月)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创建办公室,制定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动员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抓好资料准备工作。

(二)实施建设阶段(2018年9月-2019年6月)

按《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开展相应工作,完成工作目标。县直各单位按职能管理要求,对本系统慢性病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调度和管理。

(三)自查迎检阶段(2019年7月)

7月中旬前对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自评,并根据自评情况查漏补缺逐步完善,8月初迎接国家考核组验收。

五、部门职责分工

(一)共同职责

1.各成员单位设置联络员负责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将慢性病防控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做好本部门(单位)职工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在本部门、本单位创建健康支持性环境,落实工作场所工间健身活动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

4.每年为职工提供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主动发现高危人群和患者,并实施归口管理。

5.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积极创建无烟单位。

(二)有关单位职责

1.县政府办:负责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组织实施与综合协调,定期组织召开慢性病防控工作协调会议。

2.县委宣传部:负责慢性病示范区建设的宣传工作。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定期宣传制度,联合卫健部门,结合健康宣传日等重大活动,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2 次,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县文明办负责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文明创建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建立协同工作机制。

3.县督考办: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4.县财政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经费,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予以调整;安排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管理规范,保障慢性病防治工作的长效开展。

5.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6.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方案,召开联络员会议,开展慢性病社会因素调查、各类常规监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发挥中医药养生保健作用、高危人群发现干预,以及患者管理等活动。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为其他单位慢病性综合防治工作开展提供技术支持。

7.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制定慢性病防治教学计划,根据幼儿及学生特点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开展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慢性病防控知识知晓率;建立学校控烟制度;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口腔卫生宣传教育,配合开展符合适应症儿童窝沟封闭和龋齿充填;配合创建健康学校。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性群众健身活动、提供健身团体人员组成及活动影像资料,配合基层政府建立和完善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健身场所、健身器材,鼓励群众广泛开展健身活动。

8.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创建健康餐厅/酒店、健康食堂,组织对已创示范单位的维护、管理和定期督导检查。

9.县住建局:配合做好朝梁子语录碑公园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居民健身活动场所的建设工作,尤其要加强新建小区健身广场、15分钟健身圈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县城管局负责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中涉及市容市貌环境、园林景观绿化、场地建设占道等的协调。

10.县水务局:在滦河、老牛河两岸建设健康主题公园。

11.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督促各类文化娱乐场所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禁止吸烟。在影剧院、图书馆等文化、科普场所定期播放慢性病防治科普宣传片或公益广告。利用文化下乡和单位电子屏,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

12.县广播电视台: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积极报道卫健部门组织的健康宣传日活动、定期播放慢性病防控公益广告。

13.县公安局:做好创建工作的秩序维护,严厉打击破坏各类健康支持性环境、设施的行为。及时准确提供县内居民户籍信息、人口死亡信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完成死因监测及漏报调查工作。

14.县民政局:负责为符合条件的慢性病困难家庭提供相关救助,并协调殡仪馆每月提供死亡名单,协助做好居民死亡监测报告工作。与卫健部门协调配合做好所辖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工作。

15.县医疗保障局:落实医疗保障政策,提供有关慢性病医疗保障的政策资料。

16.县交运局:协助在公共交通工具、车站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督促、引导公共交通车辆内全面禁止吸烟,设置吸烟警示语。

17.县总工会:负责落实部门职责,配合政府及职能部门开展职工健康教育、群众性健身活动,反映职工诉求,维护职工健康权益。

18.县妇联:负责传播和宣传妇女合理膳食知识,鼓励妇女使用合理膳食指导工具,主动参加锻炼。积极配合协助组织村(居委会)计生专干进行健康指导员知识培训。

19.县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群医疗救助,提高残疾人群医疗保障水平。

20.各乡镇政府、街道办:成立本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领导小组,成立机构,负责本辖区慢病防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新建小区健身广场、健身步道等配套设施的建设,组织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 

六、信息沟通及督导检查

(一)完善信息沟通机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备联络员2人(主管领导1人,业务骨干1人),负责联系和协调慢性病综合防控有关事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联系协作,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及时记录协作情况,做好数据的收集和资料整理,每月5日前,报送创建办公室汇总。

(二)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及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适时将督导及评估结果进行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1.承德县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名单

      2.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承德县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