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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2日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现将《承德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解读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和过程

2018年4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的职责、考核考察、表彰奖励、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界定,这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内第一部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名义下发的规定性文件规格之高,前所未有。

7月17日,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基础上,重点对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各级政府其他领导安全生产职责进行了细化,增加了各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职责,适用范围涵盖了乡镇(街道)和各类功能区。

9月10日,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承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主要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实施细则》为遵循,对一些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进行了补充和细化。

《承德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是落实细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一项重要举措,经县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县委十三届 55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予以发布实施。

二、主要内容

因为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实施细则》已经对县、乡及开发区的责任内容进行了细化,并进一步明确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等内容,所以我县《实施细则》基本采纳了市一级的内容,未做大的修改。具体内容与省、市《实施细则》基本一致,主要是在省、市《实施细则》的基础上了,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细化了党政领导干部职责、部门领导干部职责和考核考察等内容。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