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解读

《承德县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5日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承德县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的重要举措,旨在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保障问题。为此制定了《承德县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政策指导,现就《方案》进行如下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2019年是我县脱贫摘帽后,巩固提升工作的第一年,为全面做好危房改造巩固提升工作,确保“四类重点对象”住房保障,结合历年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重点内容解读

(一)补助对象

1、人员身份应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县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县民政局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县残联会同民政部门审定)

2、所居住房屋具备所有权合法手续,经鉴定后达到C/D级,且是家庭唯一居住用房。

3、上述两个条件需同时满足方可申报。

(二)补助标准

任务内:修缮加固方式改造的补助标准为12000元/户;原址翻建方式改造的补助标准为60000元/户。

任务外:修缮加固补助标准为12000元/户;原址翻建方式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标准为60000元/户,其它三类对象40000元/户。

任务外指的是2018年10月份以后新识别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此三类人员翻建补助标准为40000元/户,修缮加固补助标准12000元/户

(三)改造方式

鉴定为C级危房的,改造方式为修缮加固。鉴定为D级危房的,改造方式为翻建,但鼓励采取修缮加固方式。

三、危房改造申报流程

(一)申请审批

依次为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镇)级审核、住建部门鉴定、县级审批。

(二)组织实施

农村危房改造以一户一宅为原则,农户自建为主,对于缺乏劳动力的老弱病残户,自身无力改造的危改家庭,乡镇可以统一组织改造,并签订三方(乡镇、危改户、施工队)协议。

(三)质量和安全监督

(四)竣工验收

(五)档案归集上报

四、设立群众监督举报电话

承德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314-3016410

办公地点:承德县下板城文化中心10楼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县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