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我公司委托承德县兴源水利水保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此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19年1月15日在承德县砼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