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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30日    来源:县高新区管委会 【字体:  打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由承德县高新区编制。本报告由前言、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情况、其他需要说明和报告的情况等几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承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承德县人民政府” (http://www.cdx.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规划总结”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承德县高新区,电话:0314-3126506。

一、 前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1条规定编制,按照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全文包括前言,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存在问题、改进措施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 概述

2018年,承德县高新区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增加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主动适应和引领发展新常态,突出体制改革、园区建设和项目招商三大主题,在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整体合作、企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提升信息公开水平,树立了良好的透明、高效、服务的政府形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及时公开、有序公开、依法公开的原则,2018年,高新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信息39条 (动态图片新闻19条,本地要闻1条,部门工作2条,招商引资14条,财政财务公开3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高新区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收费、减免及工作人员情况

   (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完全免费。

(二)工作人员情况。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人。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问题

1.公开信息数量较少,更新不及时,时效性差。

2.内容不全面,缺乏活动载体,形式单一。

七、改进措施

(一)思想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党工委书记为抓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自觉从全局高度出发认真谋划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目标,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每月工作任务,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修改,带领大家一起理清思路,发挥好谋划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导作用,切实担负起领导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展开。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组织制度、分级审查制度和奖惩制度。

1.组织制度。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由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分级审查制度。坚持多环节、层层把关,建立了由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发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保证公开信息的全面性、统一性、真实性,并防止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予公开信息的泄露,保障信息的安全。

3.奖惩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的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适时开展信息公开情况检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并对在信息公开中违法违纪违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三)丰富公开内容。根据《条例》,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逐步明确和扩大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所有非涉密政务信息依法、有序、及时公开;将所有规范性文件全部面向广大群众公开;加大在非公企业党建、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进展、引商引资引智等方面的公开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