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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8日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打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我局编制了承德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前言、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几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承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承德县人民政府” (http://www.cdx.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规划总结”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承德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314-3012193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根据县政府的文件精神,为落实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及时部署,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局各股室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对一年来的信息化建设及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积极服务,规范管理,主动公开,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业务股室密切配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落实到各股室的具体工作人员,有力的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规范信息公开。按照县政府制定的《承德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我局进一步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做到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系统化。

(三)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县政府制定下发的《承德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承德县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承德县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和《承德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等工作制度,我局积极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全局综合考核体系中。严格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职责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规范管理,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确定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要求和程序,做到信息准确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共公开信息183条。其中本地要闻3条,部门工作18条,公告公示117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条,概况信息1条,文件库3条,规划总结2条,财政财务3条,行政执法公示20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1条。公开的内容包括:征地告知书、转用土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遗失声明、采矿证相关通知、三项制度相关事宜、“双随机”公示、建设用地批复、补偿安置公告、国土局工作情况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依申请公开36件,均为现场申请,全年没有网上依申请公开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诉情况。

   四、收费、减免及工作人员情况

   (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完全免费。

(二)工作人员情况。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1人。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些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这项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对《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尚不明晰,推进工作的力度不够,存在简单应付、流于形式等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专人负责提供信息,人员不稳、责权不符、临时观念严重,股室提供信息量不足;三是公开目录不规范,内容更新不及时。上述问题急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大对信息资源的整理和发布工作,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障公民和企业依法获取国土信息的权利。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工作的重点、难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发放宣传单,上街政策宣传,设立公开公告牌等形式进一步公开国土资源信息,充分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国土资源工作,正确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提高政务信息发布质量。从政府信息发布数量、时限到质量全方位规范,实现政府信息由要我公开向我要公开转变、实现信息发布由数量型向既保证数量又注重质量型转变、实现信息由结果公开向决策和过程公开转变、实现信息发布由集中突击滞后发布向及时常态化发布转变。

                                  2018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