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关于承德县新盐阜矿业有限公司头道沟铁矿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4日    来源:县水务局 【字体:  打印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我公司委托承德宏硕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于20181215日承德县新盐阜矿业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头道沟铁矿自主验收会议,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