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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8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4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打印

对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86号建议的答复

曹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职能划分情况:

2015年按照《承德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我县于2015年8月完成食药监体制改革职能划转工作,整合原食药监、工商、质监职能,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食品生产、经营(包括销售、餐饮)全过程监管职能全部在市场监管局。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屠宰等食品源头监管职能在农牧局。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段监管,不包括农业生产技术、动植物疫病防控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农牧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可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工作,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卫计局负责餐饮具消毒环节监管。在乡、村监管网络建设上,市场监管局下设7个分局,农牧局下设7个农业技术推广综合区域站和10个动检站,分别负责区域内食品源头和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乡镇设立食安办,承担日常巡查、协助执法、信息报告、宣传培训等工作任务。在村级配备村协管员,2018年应网格化监管需要,对各乡镇有集市的村、原革命老区的村和下板城镇四个城中村新增加86名协管员,目前全县共有协管员474名,并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上传日常巡查数据和农村集体聚餐信息,建立起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监管触角延伸到百姓中间。

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情况:

1.农牧局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现有450平方米实验室,51台套样品检测设备,能对农药、畜药进行定量和定性检测,年检测样品2300多个,检测对象基本覆盖了县城内超市、批发市场、门店和生产基地,近三年来,农、畜产品送到省、市检测均未发生超标现象。同时,借助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之机,农牧局把农残快速检测下移到农业综合区域站,确保基地农产品安全。生猪屠宰检疫工作,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农牧部门依法向屠宰场(厂、点)派驻(出)官方兽医实施检疫。派驻人员按照法定操作规程实施检疫,通过宰前视检、宰中剖检淋巴结、宰后实验室镜检旋毛虫等方法来综合判定屠宰的生猪有无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不存在食品安全检测流于形式。自2015年1月1日后不再收取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检疫合格后,只加盖“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不存在收钱盖章的问题。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我县“瘦肉精”检测的方式只是对生猪尿液进行试剂卡快速检测,检测品种为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种,因此不存在“瘦肉精”等其他药残根本无法检测的问题。

2.市场监管局2016年建成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实验室,面积55平方米,配备2名专职检测人员,省局配发了酶标仪、冷冻高速离心机、调速多用振动器等设施设备,能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亚硝酸盐等20多项食品中易滥用的添加剂和易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及常见的理化指标作出快速检测,涵盖常见的食品安全监管品类。2017年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分别建立快速检测实验室,配备相应的快件设备。同时市场监管局每年委托检测机构抽检各类食品,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县城、农村、城乡接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不同业态,具体涉及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及蔬菜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自制食品、餐具等。2016年抽检食品1025批次,2017年抽检986批次,2018年计划抽检1680批次,重点加大农村食品、集贸市场、“五毛食品”抽检力度,截至目前,已抽检812批次(其中农村集贸市场抽检32批次;校园及周边抽检“五毛食品”41批次;食用农产品120批次,包括畜禽水产品23批次),抽检不合格样品11批次,6批次不合格食品案已经完成核查处置,5批次不合格食品案正在处理过程中。

三、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

自2016年起,为着力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保障广大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县食安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承县食安办〔2016〕7号),安排部署农牧、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各负其责、紧密联合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清源”“净流”“扫雷”“利剑”四大专项行动。重点加大对农村小商店、食杂店监督检查力度,在检查过程中做好“四查四看”,即一查经营资格,看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摊点备案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合法有效,是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食品销售监管公示牌;二查经营条件,看是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空气通畅、温度适宜;三查食品质量,看是否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三无”食品、“五毛”食品以及未按规定条件贮存等食品;四查进货票证,看是否履行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乳制品是否索要并留存批次全项目检验报告。自开展农村食品治理工作以来全县共查处各类农村食品案件74起,共立食品刑事案件20起。

四、突出重点,加强薄弱环节日常监管

1.重视农药的管理。我县共有农药经营门店82家,由农牧局农药管理站和执法大队进行监督管理,每年均实现全覆盖监督检查,基本上达到每月两次。在农药使用上,我县没有生产单位,所用农药全部为外进。全县各个门店,均建立了供销台帐,把在蔬菜上禁止使用的农药种类上墙,限用农药注明安全使用间隔期。推广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同时每年举办销售人员农药知识培训班。从“严”字着手,基本杜绝了高、剧毒农药和长残留农药的使用。

2.加强基地产品质量的建设。我县蔬菜播种面积18万亩,有94个专业合作社,无公害认证面积1615.5亩,标准示范园 8个。由蔬菜站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管工作。各个专业生产合作社和标准园等均制定了相应的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由站内专人负责,技术责任到人,基本实现了大型基地生产规范化,同时建立了生产档案,使生产出的蔬菜有迹可查。

3.创新监管方法。一是我县依托中国农科院开发了农产品信息监管平台,实施了“农产品产地合格证”试点工作。把公司信息、生产信息、加工信息、检测信息集于“产地合格证二维码中”。消费者只要扫一下二维码,产品信息一目了然,监管效果明显。今年在河北省农产品质量监管平台上,把规模企业已录入平台进行监管。同时,建立了10个质量追溯试点企业,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根据我县食品生产单位实际状况,为有效防控风险,我县在全市领先推广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覆盖,对食品生产小作坊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培训,制作下发6套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表格,正在统一推进全县小作坊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4. 组织开展食品“三小”集中整治。一是严格备案登记。严格按照“三小”条例及其相关办法,对“三小”单位进行登记备案,截至目前我县备案食品小摊点1507个,登记小餐饮176家,小作坊99家。二是加强监管,做好巡查。对已经办理登记备案卡的经营者,督促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登记证或备案卡和健康证,要求保持生产经营食品的环境、容器、工具、设备等安全无害并清洁卫生,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持从业人员卫生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检查“三小”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755户次,发现问题隐患288个,已整改问题隐患178个,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监督抽检82批次,不合格4批次,清理无证无卡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4户,查处“三小”食品违法案件1起,“三小”生产经营主体得到进一步规范。

5.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由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联合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学校及学校周边为重点区域,以校园内及周边食品商店、小超市、小食品店、代销点为重点环节,以各类糖果、乳制品、豆制品、饮料、儿童食品、“五毛”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大监管执法和整治力度。共检查学校食堂466户次,周边摊点166处,发现安全隐患159处,下达监督意见书290份,责令改正通知书51份,全部落实整改措施,校园周边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五、强化宣传培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为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把食品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工作目标,我县利用“科技宣传周”、“ 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农村”等活动,集中深入地向农村消费者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组织相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和现场指导活动27次,培训各类人员987人次,发放食品安全法读本、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知识手册、常见食品中毒及其预防知识、农产品种植知识等宣传单1266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各乡镇协管员以走村入户的形式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免费发放资料、面对面的交流宣传,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

四、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农村食品安全存在问题,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强许可管理,对申请人提供的申办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经营场所严格进行现场核查。二是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强化食品各环节监管,严厉查处经营“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霉烂食品行为,严厉打击制售不合格食品黑窝点,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消费环节。三是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推进食品“三小”、校园及周边、农村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三小”集中经营、规模化发展,引导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饮集中生产,逐步向企业发展,通过就地改造生产厂房、改进生产制作设备设施等方式,提升生产经营水平。四是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推进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登记备案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聚餐行为,增强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食品安全意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五是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借助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有利时机,下力气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的软硬件建设,推进“双认证”工作;加强市场监管派出机构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加强快检设备的配备,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六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采取多形式、分层次、广覆盖、有重点的在全社会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强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学习,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加强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广大经营者的法制观念、自律意识和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参与意识。

曹冶代表,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我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点多、面广、生产分散、规模偏小。目前监管人员和专业检测人员少,监管资金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但我们一定克服困难,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各部门协同配合,切实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也希望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