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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德市鹏程小店种猪繁育有限公司优质种猪繁育和规模化养殖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8日    来源:县水务局 【字体:  打印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我公司委托承德宏硕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于2018年11月18日在承德县鑫鹏小店生猪养殖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 承德市鹏程小店种猪繁育有限公司优质种猪繁育和规模化养殖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 承德市鹏程小店种猪繁育有限公司优质种猪繁育和规模化养殖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3. 承德市鹏程小店种猪繁育有限公司优质种猪繁育和规模化养殖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