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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承德县人民政府关于衔接承德市人民政府向县区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7日    来源:县交运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承德县人民政府关于衔接承德市人民政府向县区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序号 项权力名称市级权力编码设定依据下放方式市下放机关县承接机关备注
1在规定范围内,确需进行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等活动的批准139008《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直接市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下放范围:国、省干线和县级公路。  下放后市级审批:双桥区范围。
2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审批139009《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第(5)项直接市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下放范围:国、省干线和县级公路。  下放后市级审批:双桥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