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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商务局 关于印发《开展2018年第一次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0日    来源:县商务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商务局

开展2018年第一次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工作原则结合承德县商务局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县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要求,全面实施“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检查机制,严格按照双随机检查机制,做到检查过程透明,检查结果公开透明。

二、抽查事项

1、抽查依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成品油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法律、法规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法律、法规未做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或30000元以下罚款处罚: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加油站或油库的;
  (八)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
  (十)违反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2、抽查主体

承德县辖区内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站)

3、抽查内容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属实、加油站是否存在私自改扩建现象、油品购进台账是否齐全、是否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

4、抽查方式

采取“双随机”抽查

三、抽查时间

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25日

四、抽查比例

企业名录库中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30%。

五、抽查结果

对所抽查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营企业抽查结果将在抽查结束后在承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对于不合格企业依法进行处罚整改,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抽查、整改结果将作为《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2018年度年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