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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接市下放权力的说明--[2015]70号文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7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将2项行政权力事项加入行政权力清单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县区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的通知》(承县政办字〔2015〕70号)文件相关要求,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接的市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共8项,其中,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项,为行政许可;承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7项,其中6项为行政许可,1项为行政监督。

一、我县行政权力清单中列入的权力事项(共6项,请示修改事项名称2项)

1、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的事项名称为注册资金500万以上内资企业注册(不含有限公司)(序号26)在2015年我县行政权力清单清理中已包含,项目名称为企业核准登记(含私营企业登记),项目编码28002,行政权力类别为行政许可,故不需调整。

2、承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放5项行政许可在2015年我县行政权力清单中已有,分别为计量标准器具核准(项目编码为27004)、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项目编码为27003)、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项目编码为2700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项目编码为2700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办理(项目编码为27001)。

其中,计量标准器具核准(项目编码为27004)、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项目编码为27003)、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项目编码为27005)3项与市质监局下放的行政权力名称一致,类别一致,故不做调整。

另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项目编码为2700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办理(项目编码为27001)2项与市质监局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类别一致,名称不一致,为与市质监局保持一致,故需修改事项名称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二、我县权力清单未列入的权力事项(请示加入2项)

承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放的2项行政权力事项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的审批(序号33)、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序号32)在我县行政权力清单清理中没有列入。实际中我局承担此两项职能,故需承接此两项权力,衔接名称和类别与市质监局保持一致。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