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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汛期建筑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31日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打印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五一”节将至,汛期即将到来。为了切实加强节日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县安办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切实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汛期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五一”将至,进入汛期,强降水、泥石流、雷电、高温、高湿等自然灾害逐渐增多。同时,根据气象预测,今年汛期提前,降水总体偏多,恶劣天气增多,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施工企业、项目部、监理公司要清醒认识今年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务必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觉,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我县建筑市场安全生产形式稳定。

二、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控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高度警惕,结合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自即日起到入汛前全面组织开展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治理消除隐患。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责任落实情况。工程参建各方防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情况,各项汛期安全生产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岗位和责任人的情况。

(二)汛前准备情况。落实防汛抗旱调度方案、应急预案、应急准备以及开展安全生产防汛检查情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情况,应急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情况等。

(三)现场防汛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建筑施工工地、职工宿舍、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情况等。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采取防范应对措施情况,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及时撤人和停止相关作业情况。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我局印发的《“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开展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对施工现场事故多发环节予以严密监控,特别对深基坑、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等地下工程以及土石方施工等在雨季期间施工存在较大危险性的工程,要进一步强化对这类工程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实时动态监控手段和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对作业现场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治理,特别是对工人宿舍、厨房、办公室、仓库等临时搭设设施等重点位置要科学选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对难以确保人身安全的临时搭设设施,要坚决予以拆除。要加强对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设备和模板系统、脚手架等支撑设施的管理,遇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度汛。

三、强化应急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要完善节日和汛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督促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防火、防汛、防事故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认真研判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强化节日期间和汛期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险情、旱情及紧急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确保节日期间和汛期的安全稳定。

为切实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县住建局将加强执法检查,对各施工企业、项目部汛期建筑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隐患排查、预防预控、应急救援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查,确保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措施有效落实。

附件:承德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承德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4月28日

附件:

承德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

组  长:杨建光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于德永   副局长)

杨万学   副局长)

成  员:勾玉梅   办公室主任

艾春鹏   建管股股长

       张  震   安监站站长

       田  野   质监站站长  

       林广彬   市政股股长

       赵  霞   法综股股长

       赵志红   执法大队负责人

承德县住建局“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安监站,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电话:0314-3019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