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当事人名称
违法事实
依据
内容
下达日期
作出机关
1
承德县天鹏君养殖有限公司
涉嫌未按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的规。
罚款2万元
2018.5.18
承德县环保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