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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承德县2018 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5日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打印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承德县2018 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承德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4月17月

承德县2018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有效改进安全监管方式,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努力实现企业安全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和全防护标准化,不断增强安全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能力,大力提升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持续推动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职责范围内,不发生因未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引发的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

(二)到2018年底,全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一)持续深化扬尘治理工作。继续严格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方案》和《承德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做好扬尘综合整治; 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按计划开展全县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督促各企业实施《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确保按时完成省、市、县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和启动响应工作,及时落实各项响应措施。

(二)开展专项整治,做好安全防控。继续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重补齐起重机械监管的短板,加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的学习,利用信箱等信息平台方式,完善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告知、拆卸、检测及使用的管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测及构配件进场的检查与验收;加强对设备安装、拆卸、顶升加节等过程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做好起重机械相关责任主体验收和使用登记监督管理工作;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检查记录。组织并实施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和暗查暗访;做好重要阶段、薄弱环节和易发事故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适时进行督导检查。

(三) 完善“双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双控”机制配套制度,指导企业按照《建筑施工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指南》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细化企业制度、企业台账、项目部施工方案、项目部台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督促企业加大对施工现场危险源的识别力度,认真落实危险源公示制度,强化专项安全方案的编审,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严格实施专家论证,并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认真落实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专项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控制措施,严格按方案组织施工、检查和验收,将各项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四)推动文明施工。继续深入推动文明工地创建,做好省、市两级文工地的监督和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奖励机制,培育省级样板文明工地,提高文明工地管理水平。组织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及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观摩学习。

(五)加强监管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1、指导各施工企业贯彻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组织对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标准化考评。

2、严格执行和落实全县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平台,对企业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实行实时监控,完善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施工现场监管效能。

(六)加强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

1、继续开展“河北省县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活动”,着力提升县域内安全管理水平。

   2、根据《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办法》要求,安监站将配齐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满足监督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交通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从而提高安监队伍的专业指导服务能力。

(七)做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教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新闻舆论宣传,营造全行业浓厚氛围。督促建筑企业做好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推行施工现场可视化交底,进一步增强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八)强化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安监备案手续,并将工程周边环境情况及时向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周边环境交底;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检查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认真编制监理规程,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

(九)严抓工地食堂的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坚持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监管常态化,切实加强工地食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管理,食堂必须具备食品安全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食堂内部设施及人员必须符合河北省标准化要求。

(十)加强廉政作风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安全监督工作紧密结合,建立和完善安监站内部制度,做到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安监人员下工地,树立清正廉洁、严格自律的良好形象。全面推行“让广大建筑工友”满意的服务理念,广泛接受社会、企业和群众的监督,认真接待来访人员,讲好明白卡、备好一杯茶的服务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