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粮食局行政许可及中介服务事项
按照《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县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承县政办字〔2017〕62号)要求,现将县粮食行政许可及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公开:
一、在承德县区域内进行原粮收购的国有、民营企业需到县粮食局办理粮食经营收购许可证(不收费)。
二、涉原粮收购的各企业必需配备收购仪器,并定期检验(检验仪器到检验机构检验)。
咨询电话:0314-301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