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依据 | 内容 | 下达日期 | 作出机关 |
1 |
承德鸿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罚款5万元. |
2017年10月26日 |
承德市环境保护局承德县分局 |
2 |
承德环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未采取有效防治扬尘产生措施。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
罚款2万元. |
2017年10月26日 |
承德市环境保护局承德县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