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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水务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1日    来源:县水务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水务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以及承德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姜奇山同志为组长,姜振文同志为副组长,以及局班子其他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办公室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政务公开、网站日常更新管理、信息宣传报送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按照我县政府信息工作要求制定和完善了《承德县水务局政务公开制度》、《承德县水务局重大水利项目“七公开”制度》、《承德县水务局信息宣传考核制度》,做到凡是应公开的事项必须公开,采取多种公开形式,使政务公开规范化、程序化。同时加大全系统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力度,拓宽信息渠道,提高信息质量,使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掌握我县水务工作动态,全面宣传报道水利建设事业取得的成就和经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在2017年度我局在县政务信息网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86条。
     (二)重点公开内容。我局依据有关规定,按照职责和程序重点公开了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工作动态、政府投资项目“七公开”、各级河长制及河长目录,按要求公开了我局2017年财政预决算情况。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认真执行《条例》规定,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普及延伸和纵深发展。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政府信息资料的收集内容不够全面,信息量不够。

2、是政府信息公开在内容深度不够,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能力有待加强。

3、业务部门主动公开意识还需增强。

(二)改进措施:

针对2017年度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018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强化主动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深化本部门信息公开内容,确保该公开内容全部公开,涉密内容不公开。

2、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加强防汛抗旱信息、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信息、水资源和水环境信息、涉水行政审批信息等内容的公开。

3、加强学习培训。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要对《条例》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执行《条例》能力,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二〇一八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