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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2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打印

2017年承德县县本级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市局《2017年承德市市本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清单管理、靶向治理、兜底监管”工作原则,强化责任落实,规范监督行为,提高监管效能,突出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控餐饮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保障公众饮食健康。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单位。餐饮股检查重点是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A级餐饮单位。各分局检查重点是餐饮股负责直接检查以外的所有餐饮单位。

(二)重点区域。旅游景区及周边;学校及托幼机构周边;餐饮聚集区、农村集体聚餐;车站、机场等人流量加大的区域。

(三)重点时段。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学校开学前后;暑假、中高考期间;重大政治经济文化体育活动等特殊时段。

三、检查内容

(一)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督查内容

1.督查餐饮股和各分局监督检查计划制定及执行情况;

2.2017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二)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确定监督检查内容。

四、检查计划

1.《2017年承德县县本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表》(见附表1);

2.《2017年承德县局直管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表》(见附表2)。

五、检查方式

明察暗访、飞行检查、“双随机”抽查、督导检查或者几种形式相结合,采取现场督察、调取资料、听取监管部门工作汇报、召开餐饮服务经营者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

六、检查人员

检查组成员以县局餐饮消费食品监管股人员为主,根据需要协调分局有关人员参加,实行组长负责制。原则上由分管领导带队,由2名及2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组成检查工作小组。

七、时间安排

每季度安排1-2次督查,督查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具体时间由组长根据工作需要自行掌握。

八、工作要求

(一)认真安排部署。督查工作实施前应做好充分准备,根据已经掌握的信息和需要达到的目的确定每次检查的重点任务、具体地区及计划安排,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明确具体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随机抽取检查的乡镇、街道。

(二)坚持“四不两直”。县局开展监督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方式。

(三)严格现场检查。对餐饮单位检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对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交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处理。

(四)注重档案留存。按照《县本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工作规程》,每次督查结束后要形成工作情况报告,督查结果经县局领导审定后在网站公布,必要时可通报全系统或当地政府。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形成档案留存。

(五)强化党风廉政。参加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规定,依法依纪开展相关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接受当地监管部门和企业的接待或馈赠。

附件:1.2017年承德县县本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表

2.2017年承德县局直管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表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