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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金丰冶金矿业有限公司小窑沟尾矿库擅自取砂案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8日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承德金丰冶金矿业有限公司小窑沟尾矿库未经本企业技术论证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擅自在滩面取砂。
承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序号处罚文号
   编号
案件名称被处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违法事实违反条款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结果处罚金额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行政处罚的履行日期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案件类别所属系统
1(冀承承)安监罚〔2017〕尾矿003号承德金丰冶金矿业有限公司小窑沟尾矿库擅自取砂案承德金丰冶金矿业有限公司
承德金丰冶金矿业有限公司小窑沟尾矿库虽未生产运行但未经本企业技术论证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擅自在滩面取砂《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罚款已缴纳到位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缴入指定账户2017年8月3日承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31日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