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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向曾家沟尾矿库内排放废石案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8日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曾家沟尾矿库在被县政府发文关闭后,未经设计论证和批准,向右侧支沟排放选矿厂选出的废石。

承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序号处罚文号
   编号
案件名称被处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违法事实违反条款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结果处罚金额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行政处罚的履行日期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案件类别所属系统
1(冀承承)安监罚〔2017〕尾矿004号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向曾家沟尾矿库内排放废石案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曾家沟尾矿库在被县政府发文关闭后,未经设计论证和批准,向右侧支沟排放选矿厂选出的废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罚款已缴纳到位给予该公司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罚款,给予副总经理蔡桂良人民币叁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缴入指定账户2017年8月4日承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日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