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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承德县公益林、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重新落界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3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承县政办字2020104号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承德县公益林、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重新落界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国有林场,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承德县公益林、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重新落界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4日        

 

 


承德县公益林、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重新落界实施方案

 

我县最新一轮森林资源调查由河北省林业规划设计院完成,从2016年4月开始,至2017年8月结束,此次调查成果经过专家组修订和最终确认。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森林资源与“省林业二调成果”对接工作的要求,县政府决定对公益林、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重新落界,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郑玉强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承德县公益林、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重新落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规划勘查设计院院长李建民兼任,负责重新落界的协调指导工作。

重新落界工作政策性强、任务繁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国有林场、县直各部门要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各国有林场要迅速成立相应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抽调专职精干力量参与此项工作,所属各村也要明确专职人员,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二、工作原则

1.整体稳定原则: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公益林、天保林的整体分布情况,保持我县公益林、天保林规模不变、分布基本不变、小班范围基本不变。

2.局部优化原则:在保持整体稳定的基础上,依据“省林业二调成果”,将不符合要求的公益林、天保林地块剔除。

3.总量平衡原则:以乡镇、林场为单位统筹公益林、天保林面积。如果本单位重新落界后的面积多于原面积,可以将含有20%以上的其他地类(如耕地、建设用地等)或林种(如商品林等)的小班调出,作为以后调入时优先备选小班;如果本单位重新落界后的面积少于原面积,为保持总量平衡,可以调入部分小班;经以上处理后,本单位重新落界后的面积与原面积基本相等。最后进行全县数据汇总平衡,确保我县公益林、天保林总面积不发生变化。

三、工作范围

全县国家级公益林123.58万亩,省级公益林3万亩,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141.3526万亩,涉及全县23个乡镇、5个国有林场。

四、工作任务

1.“省林业二调成果”为基础,对我县公益林、天保林重新落界,将不合格的小班剔除,将合格的小班纳入,保持总面积不减,落界后重新签订协议书并公示。

2.按照重新落界成果,完成资金发放。

3.对重新落界的小班汇总统计,更新全县的公益林、天保林数据库,并及时上报,用新的成果更新市、省和国家级数据库。

五、工作方法及任务分解

1.数据处理:“省林业二调成果”为基础,对我县公益林、天保林重新落界。具体方式为:以原规划意图(原规划的山头地块)为主,并参考转换坐标(国家2000坐标系)的方式进行。重新落界后,按照“总量平衡”的原则进行平衡,确保我县公益林、天保林总面积不发生变化。此步骤工作完成后,形成符合上级要求的小班图(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2.外业调查:“小班图”为依据开展外业调查。由县林业和草原局派出技术人员,负责“小班图”各地块的边界指定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各村两委、知情人、相关权利人,按照县林业和草原局技术人员指定的边界,查清地块权属。外业调查开始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召开各村书记、主任、专职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外业调查时,可以使用高科技手段(如投影等)与传统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达到进一步提高工作精度和工作效率的目标(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和草原局)。

3.汇总公示:外业调查完成后,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各村将小班面积划分至上一步骤查清的各权利人,并填写分户统计表。将分户统计表输入计算机并打印成纸质版,由村主任、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经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县林业和草原局,此项工作以村为单位,10个工作日内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将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结果进行处理,形成公示材料,各乡镇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和草原局)。

4.签订协议

1)依据公示结果,制作《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管护协议书(集体林地)》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协议书(集体林地)》(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2)组织相关权利人签署《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管护协议书(集体林地)》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协议书(集体林地)》。此项工作以村为单位,从下发协议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成果应用

1)协议签署后,形成本次重新落界成果,上报县政府批准(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2)以县政府批准的重新落界成果为依据,按规定发放各项资金(县财政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附件:1.承德县公益林、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重新落界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小班分户统计表

 3.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管护协议书

      4.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协议书


政策解读:

关于《承德县公益林、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重新落界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