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解读

关于《承德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3日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打印

关于《承德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 政策依据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北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河北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承德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承德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同时,用3年的时间,健全监督管理机制,配套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三、主要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各乡镇行政区域内所有行政村的全部房屋,包括农村住房,村委会等行政办公场所,农村餐饮饭店、民宿宾馆、商店、游客中心、农贸市场、KTV、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经营性场所,农村寺观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农村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生产性用房,农村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卫生室(所、站)、敬(养)老院、福利机构、文化室、图书室、阅览室、礼堂等各类农村房屋。

(二)排查整治原则1.全面摸底2.分类排查3.重点整治4.压茬推进5.综合治理。

(三)保障措施。县级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委统战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供销社、县司法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农村房屋排查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管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工作落实。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承德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