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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六沟园区范围房屋等征收补偿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6日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六沟园区范围房屋等征收补偿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六沟园区范围房屋等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承县政知字[2020]12号)文件精神,规范六沟园区范围等征收补偿工作,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征收补偿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政策制定合理合法,坚持依法征收的原则。政策执行公开、公正、公平,坚持透明平等征收的原则。统筹兼顾、以人为本、亲民利民,坚持和谐征收的原则。

三、 主要内容

(一)由县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本项目涉及农宅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评估并给予补偿。农户宅基地土地按区片价格予以货币补偿。宅院内主房及其他合法建筑物按照评估公司评估的市场价格给予货币补偿。以确定的拆迁基准日为节点,实行涉拆农宅奖励制度

(二)以宅基地证为计户依据,对涉征农宅采取楼房集中安置和货币自行安置两种方式,由拆迁户自行选择其中一种。

(三)经原县国土部门或住建部门批准土地上的房屋等建(构)筑物,由评估公司依据批准文件标明的用地性质或房屋用途进行评估,按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四)选定相应资质中介机构时,支付宗地相关中介费用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按政府采购规定选定;支付费用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可由被征收人直接委托或由土地储备中心随机抽取,费用按规定的最低标准或最低报价协商确定,列入宗地成本,从土地储备资金中支付;不使用土地储备资金(即财政性资金)支付中介费的相应资质中介机构的选定,可以直接委托。

(五)在承德县六沟区域综合开发项目规划区域内,已确定拆迁范围并政府发布冻结公告的,任何单位、农户及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1.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进行房屋和土地租赁

4.为保证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涉拆农户要积极配合,按期搬迁。对逾期未迁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故意阻挠、蓄意干扰拆迁安置工作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实施统一征行为,有关乡镇政府明确专职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征收工作。及时为相关部门提供各类征地拆迁报卷所需资料;及时掌控信访苗头,调解矛盾纠纷,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排除干扰,保障正常进行。其它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各司其职保证该工作顺利进行。


关于印发《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六沟园区范围房屋等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