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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六沟园区征占土地及附着(属)物补偿标准》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6日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六沟园区征占土地及附着(属)物补偿标准》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六沟园区征占土地及附着(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承县政知[2020]1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高新区六沟园区总体开发区域征收占用土地及其青苗和地上地下其它附着物、附属物补偿工作,结合征收占用土地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补偿标准。

二、基本原则

本标准所列补偿项目为承德县常见类别和规格,确定的补偿额是重置成本价或市场参考。实际执行时,若补偿项目规格与本标准一致或类似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不一致或本标准未包含的项目,可通过协商或经有关专业部门、技术评估机构评估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相应补偿

三、 主要内容

(一)集体土地补偿标准

(二)非居住房屋及附属物补偿以评估公司评估结果为准协商确认补偿

坟墓补偿标准:单坟单穴总计补偿标准为3000元,每增加一穴补偿标准增加500元。三年内的新坟和回民坟5000元/个包括新址占地费、迁移费、棺木或骨灰盒等费用。

(三)农田水利设施及配套设施、电力设施按照评估公司评估的价格予以补偿。

(四)养殖畜禽、水产养殖按照评估公司评估的价格予以补偿。

(五)青苗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按农作物产值标准确定。对于间作套种的,按征收时实际种植的农作物产值计算

 1.菜地每亩补偿2000元

 2.水浇地、水田、旱平地、坡耕地每亩补偿1200元

 3.陆地、温室、大棚设施蔬菜部分可通过评估的方式确定价格予以补偿

(六)灌木、草本、花卉补偿标准

1.庭院灌木、草本、花卉类:锦带每丛40元;黄栌每丛40元;黄杨每丛40元;杜鹃每丛40元;卫矛每丛40元;芍药每丛30元;牡丹每丛50元;玫瑰每丛30元;丁香每丛60元;百合每丛20元;马莲每丛10元;迎春花每丛20元;菊花每丛30元。其他的灌木、草本、花卉参考相应的补偿标准

2.田间种植的草本、花卉按面积补偿

(七)林木苗圃果树补偿标准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关乡镇政府明确专职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及时配合相关部门提供各类所需的数据和资料;及时掌控信访苗头,调解矛盾纠纷,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排除干扰,保障正常进行。其它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各司其职保证该工作顺利进行。


关于印发《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六沟园区征占土地及附着(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